產品別名 |
警示燈 |
面向地區 |
公路行車安全誘導系統是針對高速特殊路段(如:長上下坡、急轉彎處、橋梁、互通匝道等)的安全誘導系統產品新型技術產品,產品針對高速公路及普通公路的團霧安全誘導功能,本系統具有自動控制、有安全誘導、防追尾預警、能見度檢測等功能。
★發光面:圓形,透光面具有防眩目設計,發光面直徑不小于?200mm,符合國家標準GB/T 24965.3-2010《交通警示燈3部分:霧燈》的要求;
外觀采用防紫外線ABS材質,有遮沿,具有整體絕緣性,通體顏色定制,跟護欄色差不易過大,避免對司機視線和線路造成影響;
★采用同面雙色的方式,兩種顏色燈珠在切換時應在同一發光面和位置上進行,不宜采用紅黃燈上下或左右立布設的方式,以免造成視覺上明顯錯落或整體水平落差,確保駕駛人員高速通過時不會因燈光紅黃上下跳動,造成路面高差的視覺影響。
光強:發光顯示組件的發光亮度可在500cd/ m2~7000cd/ m2范圍內進行調整;
★開關指示功能:每盞霧燈自帶開關,通過開關可手動操作設備亮滅;
閃爍頻率可在30次/min、60次/min、120次/min等3檔進行調整;
閃爍時的占空比為1:2~1:4;
★車輛檢測范圍:檢測距離不小于24米;
引導系統中任意連續80m范圍內的引導裝置出現碰撞損毀、丟失、自身故障等情形時,引導系統中的其他引導裝置仍能夠正常工作;
★防護等級不小于IP65,IP65的防護等級以檢測機構(通過CMA、CNAS認證)的檢測報告為準;
供電模塊:220V交流;
工作溫度:-40℃~+55℃;
工作濕度:相對濕度98±2%;
檢測及質量認證應用要求:
★智能引導燈產品應符合GB/T 2423.17-2008《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2部分: 試驗方法試驗Ka:鹽霧》的要求,提供具有國家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(同時具有CMA、CNAS資質的機構)出具的檢測報告。
主要功能:安全誘導、安全監測、道路感知待機狀態:當能見度大于SOOm 時,由千駕駛員視線比較好,因此此時誘導燈(黃燈),預 (紅燈)均關閉,設備處千低功耗 模式,處千待機狀態。行車誘導模式:能見度大于200米,小千300米時,系統進入誘 導模式,自動開啟黃色誘導燈并按照特定頻率同步閃爍,同步閃爍頻率可在30次/分鐘、60次/分鐘、120次/分鐘等3檔進行調整,紅色警示燈一直關閉。